2008年山东省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招考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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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山东省人事厅 2008-2-21 9:11:57 |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同意,全省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含济南、青岛,下同)2008年面向社会考试录用部分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3月4日至1990年3月4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7. 报考市场监管职位的所学专业为法学、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经济学、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报考夜间巡查职位的,所学专业为法学、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经济学,人员录用后充实到基层工商所,主要从事市场夜间巡查和监管执法工作。 8.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职位和数量 全省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08年计划招考录用公务员242名,分为市场监管和夜间巡查两个职位。人员录用后安排到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工作。 各市工商系统录用职位、计划及咨询电话: 单位 市场监管 夜间巡查 咨询电话 淄博 6 24 0533-3110935 烟台 2 7 0535-6081034 潍坊 5 22 0536-8588306 济宁 4 18 0537-2883833 泰安 6 25 0538-8502919 威海 2 6 0631-5237170 临沂 4 15 0539-8108209 德州 8 32 0534-2323698 聊城 6 22 0635-8439211 滨州 6 22 0543-3352013 省工商局 0531-88527592 三、其他事项 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录用公务员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工商局配合。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为单位报名、录取,报名时可不区分具体单位,只区分具体职位,待录用后再统一分配。报名办法、考试录取办法及其他相关事项见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的《招考简章》。 山东省工商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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